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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监控及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来源:采购中心 | 发布时间:2011-12-8 16:23:35
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监控及办公设备
招标公告
山西省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所需监控及办公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监控及办公设备
招标编号:LZ_2011_007
二、招标内容:监控及办公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电脑
2
 
2
电脑主机
8
 
3
电脑
4
 
4
打印机
1
 
5
500G硬盘
1
 
6
摄像头
26
 
7
电源线
1320
 
8
视频线
10164
 
9
音频线
5082
 
10
采集卡
12
 
11
线槽
210
 
12
拾音器
12
 
13
报警器
1
 
14
录音机
200
 
15
开关电源
12
8A
防暴型
16
大功率不间断电源10KW
1
 
17
大功率不间断电源8KW
4
 
18
防静电地板
M2
24
 
19
主控室工作台
1
 
20
保密室工作台
2
 
21
密码铁皮柜
1
 
22
椅子
16
 
23
空调
1
 
1、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凡具有在中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本国供应商,能提供本国货物、服务且能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证明其质量符合相应规范的产品。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除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方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注:以上资料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除第5条外,必须带原件,合格后留下加盖企业公章和被授权人签字的复印件备案(开标时可不带原件但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必须与之相同)。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23日
(北京时间:8: 00 — 11:30,15: 00 — 17: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柳林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04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0.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说明: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112月28日上午9时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
山西省柳林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会议中心)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
201112月28日上午9时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省柳林县综合行政办公大楼东楼(会议中心)
、联系方式
电 话:0358-4050208
传 真:0358-4050228
联系人:王国飞卢翠霞
 
 
 
 
柳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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